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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病房入院知情书

2022年09月09日 14:54


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

精神科开放病房住院知情同意书


患者    因患 ,同意住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开放式病房 科治疗。特告知。

   1、陪护人员应对患者实行24小时陪护。

   2、患者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由患者及家属承担,入院时交规定数额的押金。住院期间应及时按院方通知交款。

   3、患者、家属和单位负责人应遵守医院的有关住院制度,服从医院的治疗和管理。未经医生批准,病人和陪人不得随意离开医院。

   4、患者住院期间医院仅负责病人的医疗和专业护理(吃药、打针、整理床铺等)工作,患者的监护工作由患者的法定监护人负责,医院没有对患者监护的义务和责任。

   5、如对药物使用有疑问,请向药学人员咨询,咨询电话:0539-2987773

   6、因下列情况发生意外时,医院不承担责任:

   1)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或其他原因发生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2)治疗中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3)因患者、家属或单位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陪人陪护不当,病人出现自杀、自伤、跌倒/坠床、噎食/窒息、伤害他人等不良后果的。

   7、医务人员不接受患方的红包、贵重礼品。




医师签名:[医师签名]

时间:

家属签名:

患者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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