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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业务合作机构

2022年09月09日 14:18

医联体业务合作机构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卫生院

蒙阴县孟良崮中心卫生院

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兰陵县芦柞镇卫生院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卫生院

莒南县岭泉镇卫生院

蒙阴县高都镇卫生院

蒙阴县蒙阴镇卫生院

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卫生院

鲁南眼科医院

临沭县人民医院

费县石井镇卫生院

莒南县甲子山医院

蒙阴县岱崮中心卫生院

费县薛庄镇卫生院

临沭县玉山镇玉山卫生院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中心卫生院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规范和落实我院对口支援基层医院工作,使各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和临沂市卫健委的总体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类支援、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面、深入总结近几年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认识再提高、方案再细化、方法再改进、措施再落实、成果再扩大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医院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

二、支援目标

通过紧密专科联盟建设,以“医疗团队送医到基层”、选派“业务院长”、派出医师参加基层服务、公共卫生知识宣讲、督导检查等方式,实现被支援医疗机构基本医疗能力、医院管理、基础设施、学科建设普遍提升,为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医院派驻医务人员协助受援医院组织开展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指导受援医院医师开展疑难病症诊疗;培训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对受援医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帮助受援医院建设特色专科;提高基层医院整体医疗水平。

四、工作内容和方式

(一)人员派驻。我院将选派业务能力强、素质高、品德好,以高年资主治医师(护师、技师)和副主任医师(护师、技师)为主的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工作。对口支援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派驻医务人员的专业、数量和时间,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工作。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院派遣的医务人员将定期分批轮换。

(二)临床诊疗。派驻医务人员要参加受援医院的临床诊疗工作,承担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要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院的技术水平。

(三)技术支援。我院与受援单位要确定具体的技术协作项目,重点是要帮助受援医院独立开展适宜新技术、新业务,建设一批特色专科,培养一批骨干人才。

(四)进修培训。我院将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求和适宜技术推广情况,每年帮助受援医院选拔医务人员到本院接受培训,强化理论基础,掌握适宜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五)巡回医疗。我院支援医务人员和当地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巡回医疗和流动医疗工作,积极参加对口支援基层医院工作,指导培训基层医生,扩大对口支援工作的受益面。

(六)管理输出。我院与受援医院可以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管理岗位工作,把我院成熟的管理经验输出到受援医院,同时也加强对口支援双方的沟通协调。核心工作是科学制定和完善医院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及推动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等方面。

(七)实物捐赠。我院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支援期内以一定的实物支持的方式,帮助受援医院改善硬件设施、设备配置,以提高受援医院医疗服务条件和诊疗能力,方便当地群众看病就医。

(八)其他形式。除上述形式外,我院根据基层医院的工作需要,不断创新与调整支援方式,推进工作。

五、工作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长:崔义才

副组长: 唐振坤

 员:孙振晓    杨淑云   孙作任   徐桂珍    

王相立    刘西俊   毛西高   刘志华   郑士全

王志广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王相立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督导,适时开展工作评估,充分运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监督的职能,密切部门之间的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1、我院医务科、人事科要定期对派驻的医务人员进行督查考核。受援医院应协助我院对派驻的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受援医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对口支援创造必要的支撑条件。

3、对不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医院将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不批准其参加职称晋升的报名或不与职称聘任等处罚,所在科室不参加年度评先。

4、因受援方原因不能完成对口支援任务时,我院派驻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医院,由我院上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5、我院派驻的医务人员不得帮助受援医院以对口支援为由,擅自开展未被核准的诊疗项目的,违者将依法进行处理。

6、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或未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医务人员,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其中医务人员为医师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7、对于违反廉洁行医制度的派驻医务人员,由我院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受援医院应当给予相应协助。涉及违法违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医院负责派驻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期间的工资(包括绩效工资)、福利待遇,保留其岗位、职务不变。

9、医院应当把派驻医务人员在对口支援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应当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10、奖惩:医院各科室按要求完成了对口支援任务的才视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合格;医务人员完成了对口支援任务的,才能参加年度个人考评,才能参加职称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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