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前十街12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2024-0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名称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项目预算(元) |
A |
建筑消防设施维保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4000.00元 |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办。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5日09时30分;
2.地点: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办。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主任 联系方式:0539-2987791